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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2023年度盐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

来源: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时间:2024-03-14

  根据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<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>的通知》(深城管规〔2023〕1号)、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》(深城管通〔2023〕 233号)等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,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经由激励对象申报、社区初审、各街道办事处(中英街管理局)复审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等环节,共评选出10个住宅小区、1个学校、3名志愿者、1名其他相关人员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 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,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如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提出:

  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2003室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”字样。

  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lzx@yantian.gov.cn。

  附件:2023年度盐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


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    

2023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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